北京化工大学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及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

日期:2018-12-21 信息来源: 浏览次数:921

各学院、部、处及校直属单位:

  现将我校2019年元旦、寒假、清明节、劳动节、端午节、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元旦:2018年12月30日(星期日)至2019年1月1日(星期二)放假调休,共3天。2018年12月29日(星期六)上班。

  二、寒假

  1.本科生:1月21日(星期一)至2月23日(星期六)放假,2月24日(星期日)13:30-17:00返校报到,各校区学生在各自校区注册。2月25日(星期一)开始上课。

  2.研究生:寒假放假时间由导师根据论文需要,并和研究生商量确定。2月24日(星期日)9:00-16:00返校,在东校区注册。

  3.教职工:从事教学和科研的教师,以及学校各职能部门、直属单位、学院机关的教职工在保证本单位工作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在1月22日(星期二)至2月21日(星期四)合理安排倒休,2月22日(星期五)正式上班。

  三、清明节:4月5日(星期五)放假,与周末连休。

  四、劳动节:5月1日(星期三)放假。

  五、端午节:6月7日(星期五)放假,与周末连休。

  六、中秋节:9月13日(星期五)放假,与周末连休。

  七、国庆节:10月1日(星期二)至7日(星期一)放假调休,共7天。9月29日(星期日)、10月12日(星期六)上班。

  暑假放假时间另行通知。

  请各部门及单位做好放假前、后的各项工作,保证假期安全,并将寒假值班表于2018年12月29日前发至校长办公室邮箱:xb@mail.buct.edu.cn。

   

    北京化工大学             

  2018年12月21日